本公司的所有人員都必須需遵循此標準,並確實服從和遵守。公司所有經營活動應嚴格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保證公司的商業行為符合最高的道德倫理標準;原細則如下整合為Media-WIND Health Group 行為規範與企業政策準則
Media-WIND Health Group
反賄賂防範方案
1、目標: 為提供公司良好的商業行為架構,並為反賄賂提供風險管理策略。
2、說明:
2.1 賄賂
2.1.1 公司全面禁止商業交易涉及賄賂,無論是直接或透過第三者進行之交易,包含透過子公司、合資公司、代理商、代表人、 顧問、股票經紀人、簽約商、供商或其他媒介進行之交易。
2.1.2 公司全面禁止各種形式的賄賂,無論是收取契約回扣或圖利顧客、代理商、簽約商、供商及員工等。
2.2 政治性支付
2.2.1 禁止員工或往來廠商直接或間接捐獻予特定政黨、政黨要員、候選人、政治組織或人物,作為變相賄賂。
2.2.2 所有的政治獻金都透明化及合乎相關法令。
2.2.3 藥商規範
有關藥商之行為規範,依比照客戶之規定,支付金錢或提供任何經濟利益給醫師、藥劑師或任何其他醫療服務提供者,或國內外政府公務員或任何其他受政府委任執行公務的人員(統稱「政府公務員」)應依循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第14 點及IRPMA 市場行銷規範,以每小時5000元為上限。
2.3 慈善捐款及贊助款
2.3.1 公司應確保慈善捐款及贊助款不致變相成為賄款。
2.3.2 所有慈善捐款及贊助款都透明化及合乎相關法令。
2.4 疏通費 公司了解是一種賄賂行為,並致力於識別以及消除這種支付。
2.5 禮物、招待及花費:公司禁止任何足以影響採購或商業交易的不合理、巧立名目的禮物、招待及花費。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交易的權利義務之虞時,得贈予或受贈:
2.5.1屬公務禮儀。
2.5.2主管之獎勵、救助或慰問。
2.5.3以公司名義於節慶受贈之財物市價建議新臺幣五百元以下。
2.5.4因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異動、退休、辭職、離職及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之傷病、死亡贈予或受贈之財物,其市價依合理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3、執行單位
3.1 組織與責任
3.1.1 由董事總經理室負責督導方案執行與發展
3.1.1.1 董事總經理提供公司經理人執行該方案所需的授權、資源 及全力支持。
3.1.1.2 董事總經理確保評估方案執行成效,發現缺失時,採取適當導正行動。
3.1.2 一級主管(事業部主管)負責該方案落實執行的成敗責任。 方案授權資深高階經理人執行,由其直接向總經理或同等高層負責。
3.1.3 董事總經理、事業部主管及高階經理人員主動公開表達執行守則的決心。
4、商業關係 公司反賄賂方案適用於子公司、合資公司、代理商、承包商與有商 業往來的其他第三方團體。
4.1 子公司和合資合作
4.1.1 公司在合資前應審慎考察其資格。
4.1.2 對於子公司和合資公司應宣導反賄賂方案,並盡最大努力監督其行為,以確保符合商業反賄賂守則。
4.2 代理商
4.2.1 公司不得透過代理商進行不當支付。
4.2.2 公司在選擇代理商之前,應審慎考察其資格及合規教育。
4.2.3 公司應依據代理商所提供的合法服務,向其提供適當合理的報酬。
4.2.4 公司與代理商之間的關係應予紀錄在案。
4.2.5 代理商應以契約方式,同意遵守公司反賄賂方案。
4.2.6 公司應監督代理商的行為,並有權在發現這些機構行賄時終止代
4.3 承包商和供應商
4.3.1 公司應以公平和透明的方式進行採購。
4.3.2 公司在評估其未來的重要承包商和代理商時,應審慎考察其資格,確定這些公司已制定了有效的反賄賂政策。
4.3.3 公司應向承包商和供應商宣導其反賄賂政策。並監督其重要承包商和供應商之行為,且有權在其行賄時終止雙方的商 業關係。
4.3.4 公司應避免與得知有行賄行為的承包商和供應商進行交易。
5、人力資源
5.1 企業的招聘、升遷、培訓、工作考核和認可等工作,均應反應出企業在執行反賄賂方面的承諾決心。
5.2 企業應當清楚表示,即使雇員拒絕行賄將導致企業失去生意,雇員也不會因此而受到降級、處罰或其他不利對待。
5.3 公司訂定違反規定的適當罰則,處罰最重可適時終止僱用關係。
6、訓練
6.1 經理、員工和代理商必須依方案接受特殊的訓練,並據以修正需要和細節。
6.2 若條件適合的話,承包商和供商亦接受訓練。
6.3 訓練活動定期評估成效。
7、激發關注和尋求指導
7.1 反賄賂方案鼓勵員工和相關人員提高關注,並盡可能及時向公司 權責主管報告可疑狀況。
7.2 公司提供安全、暢通的管道,讓員工和其他相關人員可提升關注,並有信心檢舉可疑的情況,而沒有被報復的風險。
7.3 檢舉管道也提供員工或其他相關人員可尋求諮詢或對於反賄賂方案提出改進建議。執行過程中,公司提供員工及相關人員指引,使他們能將反賄賂方案規定適用於個別的個案。
8、溝通
8.1 公司在方案中訂定有效率的內部溝通機制。
8.2 公司公開揭露其反賄賂政策。
8.3 公司就反賄賂政策與相關利害關係者建立公開溝通管道。
9、內部控制和審核
9.1 公司應建立正確的帳冊紀錄,適當、公正地記錄所有財務交易。
9.2 公司應建立或訂定一個有效率的內部控制系統,包括公司的財務、組織、會計的監督制衡、檔案紀錄及任何與反賄賂方案有 關的公司營運過程。
9.3 公司應建立回饋機制,並設計其他有助於持續改善反賄賂方案的內部流程。
9.4 公司應定期稽核內部控制系統是否符合反賄賂方案規定及檔案管理。
10、監督與審查
10.1 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監督反賄賂方案的執行情形,並定期檢視方案的妥適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執行適當的改善措施, 同時將定期檢視結果向公司董事總經理報告。
10.2 公司董事總經理對於反賄賂方案應執行評估報告,並加以評鑑
10.3針對公司員工或管理人員發現貪腐之行為,應即報告董事總經理室,會同公司法務顧問,追究民刑事之責任
Media-WIND Health Group
行為準則與倫理政策
Media-WIND Health Group(含括關係企業、下稱企業)以健康產業為主要服務核心,企業的價值與工作行為核心應以「人」的關懷與互信與基本價值,而遵循「合規的選擇」。我們以核心價值「合規的選擇」為政策的標杆,其內容供所有員工參考,旨在指引企業運作的所有活動。在醫藥領域上的工作,必須與我們的客戶有一致性的行為規範。
相關政策列於「合規的選擇」中以供參考。「合規的選擇」和 相關政策皆適用於與Media Group有關的人員,包括員工、董事總經理成員、承包商 和供應商。 我們的政策可以區分為以下六個類別,與《行為準則》之要點相符:
在Media-WIND Health Group 的內部管理守則已有行為規範,除此之外,因應其他情況,可能公告其他的政策和程序,這些政策和程序都會因應時間與環境的更新, 及但《行為準則》中之規範目標不會更動。 「合規的選擇」中涵蓋許多問題,但無法完全包含或處理各式各樣的完全態樣。員工應諮詢其他公司核准之規範,從中獲得指引,以遵循公司政策(例如:法令遵循資料、員工管理政策、請款程序等)。
守規矩
守規矩應注意事項:
法律是一種最低的行為規範,道德是一種社會習俗的指標,守規矩即是您必須瞭解所有行為在社會規範下,都有其界線。因此在任何行為前,都要先思考,這個行為的界線何在?是否在界線之外?當對行為之正確性產生疑慮時,必須自問此行為是否對客戶、公司和股東有好處,自問:「如果此行為被同事、 朋友、家人或媒體知悉,我能否坦然自在?」如果答案是「否」,那可能就不是一個符合規矩的行為,因此要再進一步的評估,是否這個行為應該被改正或停止。 切勿讓您的個人利益(包含投資、生意往來及 個人或家庭活動)與公司或客戶的利益相衝突。 根據企業的法律和程序,您可以毫無畏懼地呈報 違反道德或觸犯法律之嫌的行為,企業也不容許對提報疑慮的員工報復。
行為要點:
依法律
依法律應注意事項:
企業應當知悉、瞭解和遵循適用於我們企業 (無論座落於何處)的法律規範。您有責任 知悉、瞭解和遵循適用於您的工作或業務上的法律規範。企業預期員工在遵循適用的法律規範的情況下執行業務。在符合您所在國家的法律下,您也有義務於知道違反道德或觸犯法律的行為時,須呈報、避免或阻止該行為。在部分情境中,公司政策會指出在特定法律和規範下,您所應負的具體責任。
除了法律之外,產業之行為準則也必須注意及合規依循,例如IRPMA藥業的行為準則,或者客戶所依據的法律遵循規範。我們或客戶的產品在市場上行銷或銷售的方式、所需的許可、規則以及產品銷售人員及醫療相關專業人員的行為準則都應當被重視。不當行為可能會被懲罰,最高可能包含解雇以及部分情境中的刑事起訴。
行事要點:
求公平
求公平應注意事項:
企業應提倡高產能與無騷擾的工作環境,在這裡不同才能的工作團隊都受到重視及尊重。在符合適用的法律下,我們的政策將提供聘僱和晉升的機會給所有符合資格人。我們完全依據工作相關與業務因素來進行聘雇及獎懲的決策。
您有責任以專業且尊重的態度,來對待所有的員工。企業不容許任何歧視存在於聘雇關係中,這包含招募與雇用、薪酬、獲取培訓、晉升、懲戒、終止聘雇、工作相關社交活動和其他聘雇條款與條件。企業也不容許任何造成恐嚇、令人不適或充滿敵意的工作環境,或干擾工作表現。最後,如果員工因認為某項行為違反企業政策而提出申訴,企業絕不容許對該員工進行任何報復行動。
當公司招募新進員工時,應遵循適用的法律來招募並任用,並承諾公平對待所有的申請人,以達成良善的商業結果。晉用員工是依據個人工作資歷、優點和職能。公司聘用員工,會依照當地作業及工作責任不同而有特別的規定。
在所有情況下,維護公平、尊重及公開安全的工作環境是每個員工的責任。
行事要點:
有誠信
有誠信應知事項:
客戶對我們的業務來說不可或缺,他們的信任和忠誠對公司而言很重要,同時也非常寶貴。要贏得這樣的忠誠,我們必須以正確的方式服務客戶。
我們必須承諾提供卓越的客戶服務,並在客戶申訴發生時,認真看待 並向上呈報,以便快速補救。 每個人都有責任遵守適用其作業的法律、規範和業界標準。用不當的款項 或不當的資訊分享以獲取優勢,是絕對無法接受的行為。無論是對供應商、政府官員、個人、公司或競爭者。收受或餽贈禮品或招待時,應把外人將如何看待此行為,作為判斷是否合宜的標準。
因此,無論您的意圖為何,如果某項行為可能被視為不當,或被視為能讓您或公司獲取不公平優勢時,請勿這麼做。 將此正派經營事業的方法運用到日常工作上。
行事要點:
慎風險
慎風險應知事項:
醫藥健康是以人的健康為本事業,而所有訊息工作必須本於證據,謹慎於科學極限的風險。在您的日常工作中 須瞭解並降低工作風險,更須盡您所能減低任何非預期發生的事件的數量和強度,同時應瞭解本身行為及所持意見對公司的影響。如果某事不明或其潛在風險已超乎您的授權範圍,請將該事件告知您的主管。 「不知道」不能當成錯誤決策或不當 行為的藉口。風險須有效地被瞭解、管理、估計和溝通。
行事要點:
護隱私
護隱私應注意事項:
與我們有關的客戶、員工和公司資訊是我們最珍貴的資產,亦是責任。資訊包含客戶姓名或帳戶、員工 薪資或電話號碼、產品之資料內容、潛在或現在的藥品研究評估,或其他敏感性的機密資訊,尤其是所接觸的醫藥護專業人員的資料,或者因業務所掌握的個人疾病或健康資訊。對您所負責的這類資訊,僅在 「必要知道」的前提下分享資訊並依預期用途使用。不論是書面記錄 (包括透過電子郵件及內外部網路)、言論及簡報形式(與其他員工或公司 外部人員),在資訊分享時均須慎重以對。任何書面記錄和言論內容均代表您及企業,當您發言時,無論透過什麼媒介,請將道德標準、法律、受肯定的業務行為及良好禮節長存於心。並且瞭解個人資料管理及商業機密法律的重要性。 您有責任以經核准的方式使用且保護企業的內部資訊系統、電子郵件、內部網路和網際 網路,切勿期待進行私下溝通。 公司的《原則和政策》包含您所須履行的法律規範。
行事要點:
Media-WIND Health Group
資訊安全暨個資保護政策
一、 目的
依據「國際標準ISO 27001」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與規定,並衡酌本集團之業務需求建立采鋐健康整合集團(包含采鋐整合行銷公司、采照策略顧問公司、采曜生醫科技公司及采風國際健康行銷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資訊安全暨個資保護政策,以強化資訊安全管理及保障個人資料當事人權利,建構資訊資產與個人資料保護及法規遵循制度,並確保本集團資訊資產之機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符合相關法規之要求,使其免於遭受內、外部的蓄意或意外之威脅。
二、 依據
ISO 27001本文及A5控制項。
三、 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本集團全體同仁(係指員工、約聘僱人員、工讀生)、委外人員(單位),以及所有相關資訊資產之安全管理。
四、 名詞定義
資訊安全之本質大致可歸為以下3類:
(一) 機密性 - Confidentiality:
確保只有經授權的人才可以存取資訊。
(二) 完整性 - Integrity:
確保資訊與處理方法的正確性與完整性。
(三) 可用性 - Availability:
確保經授權的使用者在需要時可以取得資訊及相關服務。
五、 管理權責
(一) 本集團資安暨個資委員會負責本政策之審核。
(二) 本集團資安暨個資小組負責本政策之研擬修訂。
六、 流程圖
略
七、 使用系統或工具
略
八、 作業要點
略
九、 資訊安全目標
(一) 資訊安全是本集團達成法定任務的要素之一。本集團需維護高度之資訊安全等級, 以確保資訊資產的機密性、完整性、可用性。
(二) 維護本集團作業環境資訊安全之一致性,並兼顧資訊安全與資訊分享。
(三) 各項資訊安全管理規定,須符合政府資訊安全相關法令、規定與政策要求。
(四) 所有資訊作業相關措施,須確保本集團資訊之安全,防止敏感性與機密性資料外洩或遺失。
(五) 適當保護資訊資產(含軟體、硬體、網路通訊設施及資料庫等),採行合宜之備援回復設施及作業,防止未經授權或因作業疏忽對資訊資產所造成之損害,並定期演練前項備援回復作業。
(六) 本集團所執行之專案,應有適當之資訊安全管理措施,以確保相關資訊受到適當保護。
(七) 定期實施資訊安全教育訓練,加強資訊安全政策宣導。
十、 個人資料管理目標
(一) 確保本集團符合我國個人資料保護之各項法律及函令等要求。
(二) 規劃並提供個人資料檔案適當之安全措施,以確保本集團得以盡良善管理之注意義務。
(三) 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過程,當以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四) 確保個人資料的正確性,並於必要時進行更新。
(五) 保障個人資料當事人之人格權,提供其個人資料的合法自主權。
(六) 僅基於合法目的蒐集最少且必要之個人資料,不會處理多餘的個人資料。
(七) 本集團所執行之專案,應有適當之個人資料保護措施,以確保相關個資受到適當保護。
(八) 定期實施個人資料保護教育訓練,加強個人資料管理政策宣導。
十一、 資訊安全管理指標
本集團將依業務性質,從機密性、完整性、可用性、隱私性及合法性等方面考量,經集團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員核可,制訂其資訊安全管理有效性量測表,利用量化指標之管理落實本政策。
十二、 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責任
(一) 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是本集團全體同仁的責任,應共同維護之。
(二) 為推動與執行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管理制度,應成立資安暨個資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召集人。
(三) 管理階層應支持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管理制度,並積極參與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管理制度活動。
(四) 本集團應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主管機關規範之原則,建立完善之個人資料保護制度,確保業務範圍內個人資料均妥善管理,以維護本集團之聲譽。
(五) 本集團同仁於發現資訊安全事件、個人資料外洩事件或資訊安全弱點時,應依本集團資安事件通報機制即時提報。
(六) 本集團於業務範圍內有關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之作業流程,應防止個人資料遭受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洩漏或其他不合理及違法之利用,並善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責任,以建立民眾信任基礎並維護民眾權益。
(七) 本集團於業務範圍內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提供清楚訊息給予自然人(包含兒童),包含個人資料利用的方式及利用的對象。
(八) 各單位及人員如違反本政策,或發生危及本集團資訊安全、個人資料管理之行為,都將按其危害程度,依本集團人事管理要點規定予以懲處或採行法律行動。
(九) 本集團委外人員(單位)應簽署保密協議或個人資料保密協議,並遵守本政策以及相關程序之規定,未經授權不得使用本集團之各類資訊資產及個人資料。但委外事務與資訊安全或個人資料保護無關者,不在此限。
十三、 資訊安全政策之例外管理
針對特定作業控制之需要,惟基於法律遵循、技術能力與成本效益之考量,須例外管理者,經依分層負責之申請與核准程序,得豁免於資訊安全政策外,以保持資訊安全管理機制之彈性與完整性。
十四、 資訊安全暨個資保護政策之公告
本政策應每年配合政府法令、環境、業務與技術之變動評估檢討,其修正應經集團總經理核定後公告實施。
十五、 申明
本辦法於呈請總經理核准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及廢止時亦同。
十六、 相關文件
略
Media-WIND Health Group
勞工人權政策
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保障全體同仁、客戶及利害關係人之基本人權,爰依PSCI與國內法規規範,制定本勞工人權政策,制定從九大面向為企業的社會責任
表現提供了透明、可衡量、可鑒定的審核標準,九大面向包括:童工、強制勞動、健康與安全、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權力、歧視、懲罰性措施、工作時間、薪資及管理制度,以使全公司在相關勞工人權之社會責任和勞動條件之作為原則有所遵循,以下分別說明其政策內容。
一、童工與少年工
Media-WIND Health Group對禁用童工與少年工的政策是依據聯合國公約中關於兒童權利的規定(1989 年)為基礎,我們相信要把兒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時依據國際勞工組織第 138 號公約(1973 年)中規定最低工作年齡,及國際勞工組織第 182 號公約(1999)規定在合理的情況下童工、少年工任用的法則及台灣地區勞動與職安法令中所規定最低工作年齡,我們在此宣告;
3.1 必須馬上停止工作。
3.2 我們會馬上聯絡該童工、少年工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儘快安排將其送回原居住地方交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送遣過程所需交通費、食宿費和其它相關費用全部由公司負責,開銷單據將被妥善保存,該單據將用於核實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3 該兒少人員年滿18歲後,我們一定會考慮重新任用其回公司工作。
公司新進人員之任用須留有身分證影本及近三個月內之相片、電話,提供人資部門查核該員資料之真實性,並建立識別證予以辨認。如此,雖無僱用童工、少年公之可能,仍秉持企業良心和社會責任,建立完善的任用制度及童工、少年工僱用補救措施便於因應,並嚴格執行禁用童工、少年工政策。
二、強制勞動
三、健康與安全
四、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權利
五、歧視
六、懲戒性措施
本公司應尊重所有員工與維護其尊嚴,並不得從事或支持體罰、精神或肉體脅
迫以及言語侮辱,也不得以粗暴、非人道的方式對待員工。
七、工作時間
本公司遵守相關勞動法律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並定期舉辦勞資會議,於工作規則明訂工作時間與延長工時之規範,為確保員工不陷於工時過長之風險中,定期關心及管理員工出勤狀況。
八、報酬
九、管理制度
本公司提供良好工作環境、保障員工人權,為了持續改善,定期對政策、方針、
執行的程序及執行結果進行管理評審。
Media-WIND Health Group
環境保護政策
Media-WIND Health Group 為善盡地球公民責任,以對環境負責且高效的方式進行經營,積極與員工、客戶、供應商、社會等利害關係人共同發展,儘量減少對環境的不良影響,追求永續未來。
一、承諾符合環境相關法令規章及其他規定事項,為達此承諾,採取以下措施:
二、管理制度
本公司應鼓勵辦公室環保措施,提供各項環保優先政策及員工宣導活動。
Media-WIND Health Group
申訴與提具意見管道
有關Media-WIND Health Group 行為規範與企業政策準則下,包括但不限於倫理道德、個人資料保護、勞工人員、環境保護政策規範的建議、意見、爭議事件,我司提供匿名管道予內外部關係人申訴提具,並承諾任何事件申訴或提具者,不因事件舉發被報復、威脅等各項不利行為。
我公司各項違背政策公平與落實之申訴e-mail為:fair@media-wind.com.tw